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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经济政策十鸿博体育篇

  鸿博体育绿色建筑是以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的方式来建造低环境负荷下安全、高效、健康、舒适的环境空间。是人、环境与建筑共生共容、永续发展的新建筑模式,是“四节两环保”的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对于我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对能源需求和利用的现状与趋势日益旺盛、中国自身能源供给的产能不够与储量不足日益严峻”的形势,更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此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能够对改善和优化环境起促进作用,也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

  2012年4月,住建部和财政部印发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高度对绿色建筑提出具体放入奖励标准,并且针对我国现阶段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指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绿色建筑项目的发展方向。虽然我国绿色建筑起步较晚,并且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各方面规章制度和经济激励政策不完善,但相信在以国家为强大后盾的支持下,我国的绿色建筑项目会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政策会进一步的完善。

  目前我绿色建筑发展存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有效需求不足;绿色建筑相关产业不发达。

  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认识不足,是影响绿色建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对绿色建筑了解不深,大部分人认为绿色建筑就是“绿化”建筑,是造价不菲的建筑,而消费者往往看重的就是房屋的价格,大大忽视了绿色建筑在使用中的舒适性、成本节约等优点。在这种观念下,让广大市民购买绿色建筑显然很困难。所以,要做好这方面的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绿色建筑的好处,提高市民的绿色消费意识,这样才能扩大绿色建筑的市场需求,为推广绿色建筑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绿色建筑的建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到研发、生产、销售状况的限制,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缺失或者低效都会影响绿色建筑的成功推广。国内绿色建筑相关产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有:第一,技术开发相对落后,缺乏专业人才,绿色建筑产业研发资金不足。第二,绿色建筑产品发展滞后,绿色建筑对各种建筑材料、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有较高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仍以制造传统产品为主,绿色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不足,不能达到规模化生产。第三,绿色建筑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设计、安装、施工等单位的大力配合,现阶段我国从事绿色建筑的专业人员不足,为降低难度和工作量,他们往往采用比较熟悉传统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影响绿色建筑目标的实现。

  我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一些经济激励政策,主要采用的手段有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和信贷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激励了绿色建筑项目的发展。下面具体介绍各个激励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政府利用税收政策,减轻参与绿色建筑投资者应履行的纳税义务,实现对绿色建筑给予间接补贴的经济激励行为,从而提高绿色建筑投资者的收益水平。税收优惠政策实质就是减少纳税人税赋进而提高纳税人的收益水平。绿色建筑可以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函盖以下税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契税等。

  以所得税为例说明具体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凡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研石、粉煤灰、炉渣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该项激励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对绿色建筑中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等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对生产、使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的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2008年7月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补贴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方式对投资者实施补贴,直接增加收入从而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在绿色建筑建造中,财政补贴方式主要有财政直接补贴和财政贴息两种。财政直接补贴是指政府根据绿色建筑的建造规模、对周围环境的带来的贡献和建好后达到的效果对投资者进行直接补贴。财政直接补贴的方式有一次性财政补贴和分期支付财政补贴。财政贴息是指由绿色建筑企业或个人向银行贷款进行绿色建筑建造的投资活动,由财政对银行优惠利率与正常利率之间的差额给予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国家为符合条件的节能

  信贷资金可作为绿色建筑建造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为了发挥信贷资金在绿色建筑建造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制定信贷优惠政策,包括贷款期限、贷款担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内容,以便绿色建筑投资者利用信贷资金进行绿色建筑的建造工作。国家加大绿色建筑项目的投资力度,也是我国节能工作的一部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规定: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各类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社会多方面加大对节能项目的资金投入。2007年我国出台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我国对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政策起步较晚,虽然加大了对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的力度,但形势过于单一,有些激励政策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按质按量的实施,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尽完善。这就导致了绿色建筑建造投资者积极性不高,延缓了我国绿色建筑项目的发展。笔者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以下启示:

  强制性税收政策是对非绿色建筑产品的投资者实行高强度、高标准的收费政策。如我国环境法规中规定,对于建筑主要是针对其污染而言,常见的环境法规包含“谁污染谁治理谁赔偿”和“绿色税”原则等。这样做不仅给非绿色建筑产品的生产者一警示惩罚,也给绿色建筑投资者一定的导向作用,从税收方面引导建筑投资者向绿色建筑建造方面发展。

  在不同的政策形势下不同条件的经济杠杆作用效果不尽相同,在制定经济激励策略时,要分开对待。在制定绿色建筑激励策略时应立足于“以奖代补”的经济激励对策。采取建立绿色建筑专项补贴、出台多元化的税收政策、合理制定能源价格、发挥贷款优惠的积极作用等经济激励手段。经济激励政策只有形成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推动我国绿色建筑长期健康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建设部相继制定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2006年又颁布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反应了我国在推动绿色建筑长期发展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当然,仅有这些标准还是不够的,更要加大该标准的监督力度。为了推动绿色建筑长期健康的发展,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绿色建筑开发与管理模式非常重要。绿色建筑的开发和管理必须走政策激励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道路,尽快开展绿色建筑等级认定工作,政府针对不同等级的绿色建筑项目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同时等级评价结果也可以作为市场选择的依据。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有关部门应对现有的节能和能源法律进行完善,补充作为调整建设领域各项活动法律基础的《建筑法》、国家节约能源方面根本法律《节约能源法》在绿色建筑领域法律上的空白。此外,随着我国绿色建筑项目的逐渐深入,尽快制定出台与绿色建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专门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绿色建筑实施行为。

  综上所述,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经济奖励政策还不够完善。各级政府要以身作则,加大绿色建筑经济激励的力度,同时要不断完善我国绿色建筑法律法规体系,这样才能有效推动绿色建筑长期健康发展,为我国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1]高升.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探讨[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03)

  [2]张仕廉,李学征,刘一.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政策分析[J].生态经济. 2006(05)

  [3]陈偲勤.从经济学视角分析绿色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成本与效益以及发展对策[J].建筑节能.2009(10)

  [4]刘晓天,任涛,汤洁.建立有效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J].建设科技.2007(06)

  《经济》:2010年11月,中国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高科技国际博览会在北京召开,展示了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的成果。目前我国绿色经济发展的情况如何?

  冯飞: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绿色经济的几重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绿色产业,包括提供绿色产品、装备、技术和服务的产业。第二是指生产过程的绿色清洁化,即在生产过程中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排放。第三是指绿色的流通,包括绿色物流等。第四是指绿色消费,是一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金融危机之后,把经济复苏和绿色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成为全球发展的主题。绿色低碳也成为主要经济体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2009年底,联合国倡导要实现绿色复苏,进而实现绿色增长。在这期间,有关国际机构也对各国经济刺激计划中绿色投入的比例做了统计。按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统计,在我国的4万亿投资中,绿色投资占到37.8%,仅次于韩国,居于世界第二。按UNEP的统计标准,我国目前的绿色产业产值占全国GDP总量的10%左右。

  绿色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公共交通、生态恢复、建筑节能等。在我国,有些产业的发展速度很快,比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过去4年中,我国的风电装机年均增速超过100%,估计2010年会达到4千万千瓦,累积量可能还是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同美国的差距是微小的。如果按照这样的装机速度增加,2011年很可能就成为全球第一。再比如太阳能,全球是10兆瓦,中国是4兆瓦。其次是在交通上投资,在UNEP的统计中,铁路的建设也算是绿色投资的一部分。在我国,37.8%的绿色投资很大一部分是在铁路上。据统计,我国时速250公里以上的铁路有7000多公里,居全球第一。此外,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也很迅速。截至2008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1万5千亿左右,年均发展速度是超过20%,势头很猛。

  《经济》:2010年11月25日,环保部中国环境认证中心公布了首批低碳标志认证产品名单。您如何看待环境标志低碳标准的出台?我国出台这样的标准对绿色产业的发展有何意义?

  冯飞:目前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开展制定低碳标识的工作。国际上称低碳标识为全生命周期标识,包括原材料加工、制造、物流、销售、使用和报废在内的六个环节都要标识出碳排放足迹。在全球向低碳转型的大趋势下,国际上制定低碳标识有着双重含义:一是解决消费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比如一个杯子,它的碳含量是多少?消费者不知道,或是消费者想了解也没有途径。而且由于不同的企业在生产中采用的能源和原材料不同,生产出的同种产品的碳含量也必然不一样,这就需要标识出来有所区别,进而引导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二是一些发达国家采取这种方式外来低碳产品,实行绿色贸易保护。因为进口的低碳产品的碳足迹要比当地的低碳产品高,利用这样的方式外来商品,达到保护本国商品的目的。

  我国尝试性实施低碳标识,是为了促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在消费环节引导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由于绿色的、低碳的产品的发展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这就需要解决消费环节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低碳标识的实施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对低碳产品的发展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个人是积极赞成进行这种尝试和探索的。而且在未来,低碳标识的功能很有可能同经济激励手段相结合。目前,欧洲一些国家也在讨论要把碳标识和碳税结合起来,这将是很强的经济激励政策。

  《经济》:据了解,中国环境认证中心已经了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电动洗衣机、多功能复印设备和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等首批4项中国环境标志低碳标准,您如何看待这种分行业出台低碳标准的方式?

  冯飞:这些还不能称为行业,只能是产品。据了解,在此之前,这些产品已经实施了等级能效标识制度,把这些能效运用一定的原理折成碳排放就可以做出碳标识。因此,这四个产品的基础条件较好。目前的低碳标识可能更多的是在生产和使用的环节,对报废环节的低碳考虑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尽可能将报废考虑进去,让产品在原始设计时就引入生态和低碳的概念,让报废更加节能、低碳,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低碳。

  从主要产品来看,我特别希望不久后相关部门可以把建筑类产品的低碳标识做出来。根据住建部的统计,建筑能耗占全国能耗的20%以上,这还是从终端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这一比重每年都在提高。节能发展,建筑行业不仅是薄弱环节,而且节能潜力大。“十一五”抓节能减排,主要是在工业领域。虽然政府制定了一些建筑节能、能耗标识,执行率也在提高,但政府的监管总是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实现低碳发展最重要的方式是让消费者来选节能和低碳的产品,通过建筑低碳标识解决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要根据低碳产品的成本以及消费者的购买力制定相应的激励性政策。

  《经济》:就像国家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一样,同时也起到了引导消费者购买的作用。

  《经济》:从您的话中可以看出,我国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的前景很好。那么目前,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是否也遇到了一些瓶颈?

  冯飞: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我国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存在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主要是受价格影响,但是目前我国的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存在扭曲的问题: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不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不反映环境损害程度。目前,人们是否选择低碳产品、低碳产品对高碳产品的替代深度如何都是由价格决定的。我国发展低碳产业,必须面对国情。低碳的发展其实就是要外部成本内部化。经济发展过程中引起的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问题要内升到产品的成本中去。这就意味着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实施的难度较大。

  从供给的角度来看,很多低碳的技术我们还没有掌握。虽然我国很多低碳产业发展很快,比如风电,但是总体还处在由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向自主创新的过渡期。在技术变化非常大的情况下,我国的低碳产业还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还有我国目前的政策、体制机制,对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还不十分有利。比如在价格、税收方面,生产低碳产品的企业同生产高碳产品的企业征收相同的税,这对低碳企业的发展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我们需要在税收上有一个绿色的调节,也就是我常说的要实现财政政策的绿色转型。

  《经济》: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同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绿色经济。在您看来我国将会采取哪些新的举措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低碳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外热点话题之一,主要的经济发展模式也逐渐演变为低碳发展模式。但是,理论界对低碳的经济研究范围还是比较窄, 没有对低碳经济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夯实理论基础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也是构建低碳经济理论体系的重点。经济学是要以造福人类为宗旨的科学,这是世界范围内经济学的主流观点。低碳经济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资源环境经济学等相关学科密切联系。我们要汲取其相关理论成果,探讨低碳经济理论对经济学的影响。低碳理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是主要体现在提供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上、引导消费方式转变上、化解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上。本文不仅从理论上肯定了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有其理论来源并且提出中国未来低碳经济下绿色贸易政策的调整方向。

  绿色概念是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而出现的。上世纪60 年代,绿色运动在西方兴起,1972年由西方科学家、经济学家、教育家等人士组成的罗马俱乐部公布了一份名为《增长的极限》的报告,对人类的发展困境提出警告:依照人类目前的发展方式,地球还有几十年的发展时间。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个概念,特别强调人类不能提前消费子孙后代的资源能源,不能提前消费储备能源,要确保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绿色贸易是指这样一种贸易形式:贸易中为了防止贸易活动破坏人们的生存环境以及身体健康从而采取的可持续发展的贸易形式。

  绿色贸易需要实现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观念是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长远利益。基本准则: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考虑。

  第一,绿色原料和清洁生产。企业在所要生产的商品与生产是要使用的技术时,要尽可能的尽量减少环境污染,鼓励发展清洁生产;

  第二,绿色消费和废弃物处理。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利用完以后,要尽量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绿色包装和绿色设计。在对产品进行包装时必须努力减少完成商品包装后残留的废弃物,力争对环境的污染达到最小。

  能源、气候和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焦点问题。世界各国正在逐步进入低碳经济时代,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影响变大。

  改革开放30年的速发高速发展之后,我国开始采取措施推行产业升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行降低能源消耗、发展绿色GDP等政策。绿色贸易思想,将是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对外贸易的主基调。因此,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由高碳型向低碳型转变,已经成为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片面的环境保护观点和贸易保护观点的立场都站不住脚了,绿色贸易措施的解释逐渐趋于中性。综合有关各方的观点,笔者坚持“中庸”的立场。认为,绿色贸易措施是指采取的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生态和谐的各项政策措施国际贸易的目的是生态和谐具有限制作用。绿色贸易措施是各国根据其具体情况而采取的具体政策手段,根据绿色贸易措施的性质,可分为三类:其一是为环境目的所采取的直接管理措施,如环境标准、卫生检验检疫措施等;其二是自愿的与产品相关的环境措施,如环境标志、环境管理体系(15014000)、绿色包装等;其三是类似于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性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仅影响到生产销售和消费这三大环节而且对对外贸易产生了直接性的影响。

  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想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就必须先解决现有问题,构建绿色贸易体系。具体战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

  循环经济是经济与资源消耗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系统,也是我国企业出口增长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的主要方向,应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产品附加价值。

  我国如果想要在国际市场上获取领先地位就必须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开发新型低碳产品。为此,我国政府可以与山东各高校联合成立山东低碳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大力发展节能技术、低碳和零碳能源新技术等。这些都是发展低碳贸易的基础。

  2009年世界银行对外公布了全球碳市场的市场价值高达1440亿美元,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低碳市场的潜力非常大。但是要与国际接轨也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碳交易涉及政策、交易平台、政府和企业各个方面的利益,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国内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10多个环境类交易机构,但还没有真正进行碳排放交易。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先搞试点还是很有必要的,在火电、化工、炼油厂等企业试点,强制企业因过渡排放污染物承担责任。

  低碳金融体系的建立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保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研究:第一,加大“低碳信贷”的支持力度。第二,扩大“低碳”外贸企业的投资规模。第三,我国政府应努力为减少碳排放和低碳技术开发的出口企业提供资本支持。

  5.着重开发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和服务密集型的产业,优化传统产业,促进服务贸易尽快由高碳模式渡到低碳模式

  综合考虑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国际市场需求前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潜力以及对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等多种因素,应大力推进三大新兴服务业的快速成长,包括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稳固提升两个生活服务业,即居民服务业和餐饮旅馆业。

  我们也应该关注新的国外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政策的主要贸易伙伴,调整和变革措施,及时收集新型低碳型贸易保护案例,加强预警信息和出口风险的。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

  依照经济学原理来说,没有过度的使用自然资源,就不会出现自然垄断现象,这样的话市场失灵情况也就不会发生,也就是说社会资源会在市场机制下得到最优配置。但实际的市场并不是这种理性状态,会存在一些经济外部性问题来干预市场对社会资源有效分配的作用,这就需要结合强制性政策,即通过一定程度政府的干预,市场就可以发挥它的经济作用。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就是利用了这个原理来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经济有两种外部性问题,一种是外部经济;另一种就是外部不经济。市场在通常情况下,都会生产过量的外部不经济产品,并且生产少量的外部经济产品。绿色建筑具有外部经济型,而非绿色建筑产品又是外部不经济产品,所以要想制定正确恰当的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政策,就要结合绿色建筑的外部经济性和非绿色产品的外部不经济性两方面进行分析。

  当绿色建筑产品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相交于一点时,会产生一个对于的均衡产量和价格,但是因为没有把绿色建筑生产行为所带来的外部收益计算进来,所以这个均衡还并不足以达到社会的最优产量。如果把外部收益计算进来就会产生一个较高的曲线,此时,全社会对绿色建筑产品的需求与生产者能够向社会生产的绿色建筑产品的供给达到均衡状态。这是的产量和价格才是最优的。当外部经济性存在时鸿博体育,是社会没有任何成本的分享了绿色建筑产品的外部收益,使得绿色建筑产品的供给就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造成社会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效应。要使绿色建筑产品的产量达到最优产量,就需要政府干预来让绿色建筑产品的外部效益内部化。

  目前,大多数的建筑产品都不是绿色建筑产品,非绿色建筑产品具有外部不经济性的特点,具体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主要的体现为环境污染和资源的消耗。其中环境污染又包括室内的甲醛气体对人体会产生危害、室外的粉尘噪音、地方性的酸雨和全球性的温室气体。由于非绿色建筑产品的外部不经济性,生产非绿色建筑产品的社会成本大于其生产者的内部成本。为了保证企业的产量能够达到社会最优产量,政府同样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生产非绿色建筑产品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达到社会的帕累托最优状态。

  可以从两个反面进行分析,来制定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一方面是怎样将非绿色建筑的不经济性消除;另一方面是怎样将绿色建筑的经济性更好发挥。可以增加生产非绿色建筑产品的缴税标准来降低其生产,反之可以给与生产绿色建筑产品的企业适当经济补贴进行鼓励,这样就可以同时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因此作者在本文中提出的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就是补贴政策和税收政策。

  首先是对绿色建筑产品的生产者进行补贴,这样可以充分调动生产者的生产热情,从而增加生产能力,扩大产业规模;其次是对绿色建筑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补贴,这其实还是对绿色建筑产品生产者的一种间接补贴;再次就是同时针对生产和使用绿色建筑产品的人群进行补贴,该方法就是结合了前面两种方法,也将前边所说的两种原理结合到了一起。通过上述三种补贴方法既能调动生产者的生产热情,扩大生产量,又能够刺激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从而扩大了市场的需求,最大程度的促进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

  税收政策包括两种,一种是税收优惠政策,另一种是强制性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同补贴政策一样,实际上是降低了绿色建筑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但是不同的是减免税收不像补贴政策那样需要国家拿出大量的资金,只是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且易于执行。强制性税收政策就是对非绿色建筑产品的生产者进行收费。政府可以对每单位产量的非绿色建筑产品征收定量税,税的额度要帮助企业的产量恰巧达到最优的均衡状态。

  2008年,联合国环境署在全球发起了开展“绿色经济”和“绿色新政”的倡议,其基本目标是在目前全球多重危机下,通过绿色经济和绿色新政复苏世界经济,减少碳排放,缓解生态系统退化和水资源匮乏。2009年联合国环境署国家环境部长会议正式提出绿色经济倡议,认为绿色经济可以在解决经济危机、创造就业机会和保护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随后,绿色经济得到了20国峰会的支持,并写入了20国峰会的联合声明。

  我国学者绿色经济解释为:以促进经济活动的全面绿色化、生态化为重点内容,以绿色投资为核心、以绿色产业为新的增长点,它强调可持续性,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容量和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绿色经济的内涵包括两个层面:其一,经济要环保:“环保型经济”、“环境友好型经济”;其二,从环保活动中获得经济效益:“从绿掘金”。

  绿色经济承担着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的时代使命。绿色经济是一种注重人与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在尊重经济社会的再生产的同时,又尊重自然环境的再生产。

  首先,地方政府绿色意识不强,为了追求政绩,对于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产业,任由严重污染的企业自由发展。很多企业认为环境保护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并削弱其竞争力。其次,大众的绿色消费理念淡漠。目前,大多数消费者虽有绿色消费的意识,但离真正转化为绿色消费的行动还有距离。如,在就餐时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餐盒;购买生活用品的时候,使用塑料袋;扔垃圾的时候没有进行分类;有时候会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等。

  我国绿色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缺乏统筹规划、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和管理不力等,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绿色经济的发展既不健康,也不可持续。例如,近两年来,许多地方没有充分考虑资源条件,电网系统的接收、消纳能力和市场容量、市场价格等关键因素,也没有清晰的战略和充分的论证,就推出了打造风电、光伏太阳能等新能基地的计划,并匆匆上马,助推了这些行业的过度投资,目前已建成的风电厂大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其中1/3的装机容量处于闲置状态。

  湖北省社科院能源研究专家叶学平博士提出:“与欧盟部分国家相比,一方面国内缺乏发展绿色经济的系统规划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整体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对既有的如节能减排中的万元GDP的能耗减少量等指标,也缺乏达成这些目标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和严明的奖惩措施。”如2009年中央政府公布了4万亿元投资刺激计划后,各地政府纷纷把曾经被环评否决的高污染项目重新包装成“绿色”项目达到审批的目的,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把一些项目先投资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后再报批。

  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等媒体,进行绿色经济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尤其是要提高领导干部的绿色经济意识,让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发展绿色经济的战略影响,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科学的政绩观,并一以贯之地把绿色经济思想渗透到具体工作中去。要积极推进绿色经济公众参与,如建立并分发绿色经济和市民节能减排手册,举办各种电视讲座和群众性论坛,开辟绿色经济专栏、制作绿色经济专题节目等,增强全民的绿色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绿色经济建设的大好局面。同时,政府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不仅可以创造新的消费热点,拉动消费,带动绿色产品的开发和绿色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会改变公众对环境不宜的消费方式,有利于有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最终也有利于实施文明消费,使人们的消费行为符合客观自然规律,促进生物圈的良性循环,保护和美化环境。

  中央政府对全国新兴战略产业的建设要有清晰的全盘规划、统一的部署,要打破地区行业间各自为政的现象,分清轻重缓急,有序进行投资建设,要求相关部门对新投资产业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市场准入门槛,避免过度投资和重复建设现象,对报批的新兴产业项目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地方政府为了套取资金而对污染项目进行改头换面的欺骗行为。同时,政府需要切实加强对发展绿色经济的引导,引导企业大力开发绿色技术,生产绿色产品,围绕发展绿色经济着力推动绿色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进步,尤其是要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运行机制。我国要注重传统产业调整和绿色投资,改造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加注重推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建筑等环节的节能增效,培育绿色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尽可能减少产业发展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对人类健康的损害,促使经济及早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把发展绿色经济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中,建立起有效完善的激励约束政策保障体系。首先,在财政方面,无论是在供给还是需求上,都要给予激励性政策。通过利益补偿等激励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和补贴、补助以及奖励等多种形式,对新能源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如可建立新能源基金,已有的要给予优惠电价支持;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大力鼓励民间投入,鼓励社会投资流入,尤其是对再生产领域的投入,引导各方不断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全社会投入的新机制;其次,要大力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资源税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如提高资源税,对资源税从价计征,提高地方政府在资源税中的分享部分等,通过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鸿博体育、税收政策、环境税和惩罚税等制度的约束来抑制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追求增长的短期行为,抑制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如对高耗能产品实行惩罚性税收政策,建议对大排量汽车多征税,因为目前的惩罚性力度远远不够。当前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社会稀缺性资源被少数人使用,所造成的污染却比别人大得多,这其实是少数人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后,建立科学的绿色经济的评价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用以指导绿色经济发展方向,为绿色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让政策支持成为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和保障。

  绿色信贷源于国际公认的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是指依据国家政策对进行生态保护、新能源开发,从事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和利率优惠;同时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行信贷限制或利率惩罚的一种经济政策手段,目的是通过引导资金、控制贷款等宏观调控,实现市场资源的“绿色配置”[1]。与一些行政手段相比,绿色信贷可以从源头上切断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遏制投资冲动,对保护环境、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往往更加有效。绿色信贷体现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的本质特征,在当前江西省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部级战略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江西拉开了以江西鄱阳湖为核心,以鄱阳湖城市圈为依托,以保护生态、发展经济为重要战略构想,努力建设成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先行区的序幕[1]。原省委书记苏荣同志指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本质内涵体现在四句话: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目标是实现绿色崛起,科学发展”。绿色信贷作为一种全新的市场手段,通过资金的“绿色配置”,使资金在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各个环节向生态经济倾斜,通过影响市场经济的内在激励机制,使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在市场中逐步得到反映,必将促进经济行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1、构建绿色信贷机制是保护生态的现实需要。高污染、高能耗以及其他人为产生的饮居生态等遭破坏不仅间接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甚至可能危及银行的生存。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其企业生产项目或建设项目的环评违法和违背产业导向等现象比较严重,而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将有效遏止污染型企业的资金投入和流动,使这类企业无法扩大生产规模,减轻其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从而减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对生态保护的正面作用。

  2、构建绿色信贷机制是经济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当前我国严峻的环境形势,严格对企事业单位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与信贷监管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商业银行可根据企业规模、授信额度及期限、风险控制等进行审贷,实现差异化利率,将资金调配至有利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使用的产业、企业和项目。

  “绿色信贷”产品服务能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银行因落后贷款项目派生的呆账、死账,落实了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树立良好形象,并带来了更多优质客户、项目,实现各方共赢。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自此,我国开始了绿色信贷的实践。为保障绿色信贷政策的贯彻实施,2009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指出要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2009年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鸿博体育。随后,国家审计署、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也先后出台文件推动了“绿色信贷”工作的贯彻实施[2]。

  绿色信贷政策得到了银行业的积极响应,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一票否决制”,将环保因素作为授信审批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切实贯彻落实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切实防范环保风险,把好授信审批关。中国建设银行对“两高一剩”行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同时在授信合同中增加了耗能、污染风险等有关环保条款。中信银行则将四个“不贷”作为授信审批的标准[3]。可以说,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

  然而,由于江西省经济欠发达等历史原因,许多地方仍然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追逐GDP的增长。作为经济发展引擎的“信贷资金”还难没有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和体制,因而在推进“绿色信贷”理念时还存在诸多问题:

  由于银行是企业法人,其“营利性”的本质注定了与绿色信贷政策潜在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在江西省,房地产、水泥、铜业等“两高一剩”行业作为支柱行业和高利润行业,是各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优质客户”,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绿色信贷对这类企业贷款的遏制无疑与其经营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商业银行为了营利,往往会放宽信贷标准,使绿色信贷政策无法得到落实。

  目前,江西省银行对于绿色信贷还停留在理念的宣传上,还没有形成绿色信贷管理机制,缺乏一套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标准,多是综合性的原则,例如工行江西省分行提出了“一票否决制”,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否决的标准谁定,怎么定,是否科学……等等,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银行在信用评估与审核过程中还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的情况,并且其本身并不具备进行环境风险评测的能力,需要依赖环保部门,而两者并没有形成一个互通机制。所以,商业银行表面上虽然积极响应“绿色信贷”政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极容易使绿色信贷政策流于形式。

  绿色信贷对于社会发展的正面性是与对银行利润获取的负面性是同时存在的。目前还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经济鼓励性政策,对银行实施绿色信贷而产生的利润损失还缺乏政策性的补助,因此,迫于短期业绩的压力,银行往往会跟在产业的后面发放“绿色信贷”分享利益,而不是走到前面引导产业发展,并去追求长期的生态价值。

  加强对绿色信贷制度的宣传,协助银行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是今后信贷的重要增长点。实施绿色信贷政策,营造浓厚的营销氛围,将其作为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将努力提升自身盈利能力与环境保护、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实行绿色信息披露,借助舆论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以扫清传统观念对绿色信贷制度执行的障碍。

  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建立一个区域性的政策性绿色生态银行将是未来破解绿色信贷执行困境的最佳途径。根据江西省情,由于许多生态经济项目的低收益性和商业银行的逐利性,只有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公共经济政策,充当政府宏观管理工具和机构的政策性银行才能真正完全扶持生态产业发展,倡导绿色信贷,促进绿色生态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江西绿色信贷政策还处于启蒙阶段,一系列绿色信贷的法律法规、核心制度还未建立,立即成立专门的绿色银行存在巨大的风险和代价。所以,必须分“两步走”:首先,在现有政策性银行内设立绿色生态银行部门,由于其有比较健全的经营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机制,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并逐步获得绿色信贷经验;然后,再由公共财政投资创立或参股单独设立政策性的绿色生态银行,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调控机制,对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产业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探索实行结构性的差别利率政策,对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政策。商业银行作为信贷市场的主力军,应该为绿色信贷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绿色信贷具有需求大、周期长、收益低的特点。因此,为鼓励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这些政策十分必要。

  当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将重点建设光电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产业、铜冶炼及精深加工产业、优质钢材深加工、炼油及化工产业、航空产业、汽车及零部件生产等8大产业基地。这些行业产业均为高技术、低能耗、轻污染的,应对其加大对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以绿色信贷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既符合要求,又保持良好经营收益和社会效益的信贷资产布局。对其他产业和项目,则通过信贷支持,使其增加环保设备、设施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由此在全省形成全面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产业结构和布局。

  “生态化”是生态银行运作机制中最本的要求,要根据行业不同建立环境评级系统,根据环境信用、环境等级确定信贷政策。要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标准、评估、监管、风险管理等核心制度,增强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同时,出台生态融资制度,生态投资制度等一些强制性法规,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行生态投资,促进绿色金融,逐步建立成“财政资金支持、政府法规约束、银行精细操作”的体系化的管理机制,使绿色信贷成为金融领域传导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措施。

  [1] 吴玉宇. 金融危机视角下绿色信贷机制建设的探讨[J]. 金融与经济.2009.7:38-40

  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是产业经济为适应人类环保与健康需要而产生并表现出来的一种发展状态。绿色经济与传统产业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产业经济是以破坏生态平衡、大量消耗能源与资源、损害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损耗式经济;绿色经济则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与能源、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是一种平衡式经济。

  历史表明,绿色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之后新的经济结构,是更加效率、和谐、持续的增长方式,也是继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服务经济社会之后人类最高的社会形态,绿色经济、绿色新政、绿色社会是人类文明的全球共识和发展方向。

  近年来,合肥市也将绿色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并大力发展环保事业和生态建设,为绿色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一五”末,合肥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十五”末的60%提高到85%以上,巢湖西半湖及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水质得到改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37%提高到44.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8.7平方米增加到12.2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农村生态和农民居住环境显著改善。(表1)

  合肥市“十二五”规划中的生态环境发展目标提出,到2015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巢湖西半湖水质明显改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9%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2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以上;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310天。“规划”还指出,坚持生态环保优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转型发展的着力点,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避免无序建设和低水平开发。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自然优势。区位优势明显,辖区面积广大,人力资源存量丰富。合肥地处沿海之腹地、内地之前沿,是全国重要的综合通枢纽城市,现已成为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正式成员。以合肥为圆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覆盖中国东、中部7省1市,近102万平方公里、5亿人口,是中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活力最大的经济区域之一。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交通和信息中心,合肥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之一,是合肥经济圈的中心城市,是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龙头。全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1,408.48平方公里(其中巢湖水面面积769.5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746万,其中市区常住人口457万,流动人口127.9万。

  (二)人文优势。生态发展基础坚实,科教优势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重大举措,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该市生态环境保护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改善。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9,085.5公顷,城市绿地率达到40.2%、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5平方米,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超过300天。全市具有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绿色文化宣传周、绿色产品推广等活动,并开展“绿色环保家庭”、“绿色文化社区”等专题行动,绿色理念广泛传播;党政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形成全社会发展绿色经济的良好风尚。

  作为全国“四大科教基地”之一,合肥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也是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具备发展绿色经济的科技基础。目前,合肥已成为全国重要的家电、汽车、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相继成为“中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城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还拥有“中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2011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

  (三)政策优势。合肥市“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承载的良性互动,努力打造水清、天蓝、树绿、气爽的生态宜居城市。”在实践中,合肥市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两大政策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在生态保护方面:首先,实行基本生态空间控制。划分生态底线保有区、生态建设缓冲区和生态引导区,引导城镇建设与生态空间建设协调发展。制定地方性法规,严格保护生态底线保有区,禁止开发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缓冲区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保证生态环境的稳定与改善;在尊重和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建设生态引导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和建设强度;其次,建设功能完善的绿地生态系统。建设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实施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公园游园建设、绿色长廊建设、成片造林等工程,建设黄山路、滨湖岸线等公园,构建城市森林生态网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沟通城市水系,扩大河湖水面,加强城市景观水治理,保护环巢湖等生态湿地。继续实施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工程,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生态保护,防治有害生物入侵,增加生物的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滨湖新区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生态村、生态乡镇和生态区县。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在循环经济方面:第一,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建立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和创新能力。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第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使用消耗少、效率高、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设备、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最大限度实现物料的循环使用,减少废弃物最终排放量。合肥高新区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门槛,将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企业一律拒之门外,同时鼓励并扶持区内秸秆发电、污水处理、节能照明、新能源发电、空气检测等环保节能产业做大做强,对传统产业加大升级改造和节能减排力度。据统计,全国高新区平均万元gdp能耗0.44吨标准煤,而发展较好的合肥高新区平均万元gdp能耗仅有0.3吨左右,约低于全国高新区平均万元gdp能耗水平的30%;第三,推进重点园区建设。如加快肥东循环经济园建设,打造盐化工、油化工、煤化工等产业链整合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建设科技型、生态型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合肥高新区正努力打造一个占地1,454亩、总投资约为4亿美元的新能源产业基地。依托良好的科技研发和人力资源优势,吸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聚光跟踪技术产业应用、太阳能照明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热泵等新能源项目入驻,逐步形成光能、风能及节能技术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虽然合肥市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时采取了较为有效的举措,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合肥市绿色经济的发展仍存在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各阶层的绿色经济理念和观念有待更新。绿色经济的理念尚未完全确立,一些政府决策者对绿色经济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概念上,在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时,坚持单纯的经济主义,片面追求局部的经济效益和短期利益。不少企业经营者甚至认为绿色经济只是一种环保理念,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能为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效益,还会增加成本。大部分当地居民认为发展绿色经济是政府和企业的事情,与己无关。观念的落后,使得政府的绿色发展措施在落实过程中遇到了困境。

  (二)管理体制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待改进。依据现行的管理体制,“绿色经济”往往由多方部门共同管理,许多职能分散在不同的委局办,不能形成合力,这给绿色经济的规划、协调、监管留下了空白地带,政府行为也缺乏资源整合、统一指挥。同时,辖区政府在制定绿色经济的规划时注重本地区的利益和短时期的利益,而忽视长期发展,造成绿色产业的重复建设或资源浪费。

  合肥市在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虽然已经具有相应的发展战略及制度安排,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技术管理鸿博体育,导致现有的绿色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安排还不全面。各方政策主体过分关注环境保护、能源开发等方面,对于“绿色财政”、“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等领域涉及较少,政绩考核、企业奖惩、公众引导机方面的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政策的系统性。

  (三)政策参与主体单一和相关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绿色经济的发展需要多方广泛的参与,而我国大多数城市现行绿色经济政策的参与者主要是政府,合肥市也不例外,这将导致政府在这方面与企业、公民等社会各其他主体缺乏有效沟通与互动,进而影响绿色经济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以及执行的效率。此外,目前合肥市在绿色经济研究和教育方面还比较落后,在高等院校中开设相关方面的专业课程的极少,专业社会管理人员也是凤毛麟角,企业层面的研究和投入更是微乎其微。资料表明,现阶段合肥市地区从事绿色经济的工作管理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缺乏专业知识做指导,多由相关部门及政府工作人员承担。可见,绿色经济的发展任重而道远鸿博体育。

  (四)绿色经济政策工具设计需要增强针对性。财政支出力度有待加强,绿色经济融资困难。一方面财政环保支出还远远不能满足治理环境的需要;另一方面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依赖国家政策性银行。政府通过政策性银行以专项贷款形式为国有企业或大型环保项目融资,商业银行往往因为绿色产业的投入高、风险大、收益不确定等原因,对环保项目信贷积极性不高,显然与国际经济金融机构采纳“赤道原则”的大趋势不符合。

  政府“绿色采购”刚刚起步。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以及2006年出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构成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体系。但是,这些政策文件还缺乏对绿色采购的强制性规定和监督,而且采购目录中产品种类还不够广泛,占现有环保认证产品的比重太低,难以满足政府管理的实际需要。为此,合肥市可以在政府“绿色采购”方面出台因地制宜的针对性政策。

  针对上述合肥市绿色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实情,借鉴绿色经济发展较为成功的城市的实践经验,提出合肥市发展绿色经济的如下建议:

  (一)更新思想观念,树立绿色意识。观念模糊对合肥市绿色经济发展产生的障碍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决策部门不了解,则难以制定出绿色经济整体发展策略。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绿色经济所蕴含的道德价值和工具价值。就道德价值而言,绿色经济坚持以人为本,要求人类负担起环境责任,遵守生态伦理,使之成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内在约束。就工具价值而言,绿色经济代表着一种先进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选择的道路。绿色经济的发展能够带动整个经济发展并促进就业,所以政府应积极推动合肥绿色经济的发展,制定适合合肥市的发展规划,同时对绿色经济的具体发展方式定位,且应具备发展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促进企业经营者和当地居民树立坚持绿色经济的经营消费理念。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到每一个消费者都要更新观念,树立绿色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经济化进程。

  (二)优化管理体制,梳理政策法规。首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和各类环保标准,根据“绿色经济”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及时调整本地政策内容,保证制度时效性;清理“政策打架”现象,例如关于节能、新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往往涉及环保、住建、发改委、交通等多个部门,应由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而不能“政出多门”。其次,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在政府各主管部门间进行必要的职责分工,规范各辖区政府的关系,统一政策执行者的人事财权限,避免政府间利益博弈影响政策效果。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为绿色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氛围。再次,构建本地“绿色经济”法律体系,将制度设计固定化,发挥长效作用,避免政策反复。

  (三)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充实多方参与政策架构。企业、公民、ngo等应成为“绿色经济”的重要主体。“绿色经济”的内在动力源自市场机制,市场参与者的充分竞争、优势互补将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因此应形成一个全民参与的,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互动的“绿色经济”参与模式。例如,台湾地区的第三部门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公共服务,2009年6月份台积电公司及其供应链厂商在台湾绿色生产力基金会的协助下,通过“供应链碳盘查辅导计划”,完成首例碳盘查。

  (四)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提高绿色经济政策工具科学性。指出,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实现“历史性”转变,从“主要用行政方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合肥市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开发和运用多种政策工具。

  1、实施“绿色激励”,发挥财税激励作用。例如,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排污费的范围应从生产领域扩展到消费领域,比如对居民产生的污水、垃圾征收排污费;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首先,绿色经济是以生态经济为基础,以知识经济为导向,从社会生态条件出发,所建立的一种“可承受的经济”。绿色农业经济作为绿色经济形态之一,其本质是要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社会、生态资源的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发展绿色农业经济对防止单纯追求生产增长或强调生态保护,使农业生产从经济数量增长向社会效益增长转型有相当重要的战略意义。

  其次,绿色农业经济生产过程是先按照农业生态规律,对各种农业资源进行开发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然后在此基础上达到的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活动过程。所以,绿色农业经济生产与一般农业物质生产有着本质的区别,它通过采用具有节约、清洁、无污染等优点的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将经济发展同农业生态环境附加值的增长联系起来,实现了二者协调统一的发展。

  最后,由于绿色农产品减少了生产、消费过程中及消费后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因而降低了未来社会治理污染所需投入的资金、技术与人力的强度,也就是降低了未来清洁环境的成本,使得绿色农产品具有很高的价值。所以,发展绿色农业经济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绿色农业生产区所在地的地域环境体系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生产区的区位条件,生产区空间分布的特性,生产区的地域、地势、地带特点,生产区的区域差异规律,生产区所在地的生态结构、生态环境状况、人文环境状态及地区环境容量。

  绿色农业地域环境体系有助于我们掌握绿色农业生产区的区位特点,使绿色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能扬长避短,根据各种生物所适应的特定繁殖生态位来发展相应的种植与养殖业,以逐步达到绿色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目标;有助于我们看清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条件与不利环境条件,使绿色农业生产者及时掌握区域环境容量,确定绿色农业生产区所必须遵循的环境约束条件的临界点与阀值,进而将绿色农业经济发展控制在可承载的环境容量之内。

  通过提高一个绿色农业生产发展的环境预警屏障,促使绿色农业生产者保持这个生态环境体系的良性循环,以使其足以支撑绿色农业经济持续发展下去。所以,地域环境在绿色农业经济发展中是最为基础的支撑条件。

  农业资源是农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固有资本”。农业资源承载力是指:一个地区范围内,人均占有的农业自然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对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当代及后代人口基本生存与发展的支撑能力。从农业生存的角度来看,某一地区所拥有的农业自然资源数量越多、种类越丰富、质量越高,那么该地区的农业资源承载力就越强,其支撑作用也随之增强,农业的生命力也就越旺盛;从农业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当某一地区的农业自然资源能够承载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满足当代人口及其后代人口对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需求,那么,该地区的农业经济就可以持续发展下去。

  绿色农业作为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模式,虽然依靠绿色技术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以满足人们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欲望,但并没有改变农业自然资源本身所具有的原始承载力,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提高了农业自然资源对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的弹性。

  绿色农业生产力是指:绿色农业生产在农业劳动力、绿色技术与农业资本(含物化资本)的总体水平运动下,可能转化为绿色农产品的能力。

  显然,绿色农业经济发展会受到绿色农业生产力的制约,制约的程度取决于绿色农业生产力对绿色农业经济发展支撑作用的强弱,而其支撑能力的强弱又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在人力上表现为绿色农业生产者的素质水平;在技术上表现为绿色农业科技含量水平及技术普及状况;在资本上表现为资金投入水平及融资渠道的数量和种类。所以,绿色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将决定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它是推进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撑条件。

  此外,绿色农业生产力是一种集合生产能力,其中某单一要素生产能力的大小虽对整体生产能力有影响,但不能决定整体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同时,不同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并不能简单的叠加,而要巧妙结合、有机组装,以达到效益最佳的目标。所以,绿色农业生产力作为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动力支撑条件,对其支撑能力的改善应给以相当的重视。

  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条件也可称为绿色农业生产者的管理调解能力,它需要绿色农业生产者的认识能力、决策能力及调节应变能力能驾驭“农业—自然—社会”这个复合系统,以适应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在绿色农业经济发展中以实现“最小”、“最安全”、“最经济”、“最合理”、“最协调”等目标的行为,可统统包含于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决策范畴。

  绿色农业的经济发展决策可分为2类:一类主要解决绿色农业经济发展“最优化”的一般性决策,另一类是主要解决绿色农业经济发展中最可能的“安全临界”的风险决策。其中,风险决策是绿色农业经济发展处于某种最优化前提下,综合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某些不确定因素,经过分析后得出到的以最小风险为代价,获得的某种最佳效益的具体结论。也就是说,风险决策是对一般决策的调整与修正,其目的在于使决策更利于绿色农业经济的发展。

  绿色农业经济发展不仅要求绿色农业生产者能控制某种或某些变量,还要求绿色农业生产者能评价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系统在这些变量被控制后其反应的合理程度,以便由此回溯,再调整或重新制定相应的若干控制措施,直至系统反应表现出最佳效应或最优特性为止。因此,绿色农业生产者智力素质的高低也成为支撑绿色农业经济顺利发展重要因素之一。

  国家根据现有的关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出台国家和省级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以此为准绳,严格贯彻落实,做好配套细则工作;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建立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树立农业自然资源整体化的观念,通过农业资源立法的前瞻性,强化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意识,以确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法律的地位,并建立农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各地区尤其是绿色农业试点区要积极拓展有关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并将绿色农业生产、绿色技术推广、绿色农产品销售统一起来,共同纳入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系统中来。

  国家结合现有的财政扶持政策,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同时,出台一系列支持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绿色农业领域的转移;探索建立绿色农业经济发展基金,对致力于研发绿色技术、从事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发绿色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组织给予财政上的重点扶持。

  国家在完善现有税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专门针对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区再依照国家规定的优惠标准,根据自身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及实际状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制定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扶持政策,对积极从事绿色农业生产,推进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绿色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农业银行和信合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等方式予以资金上的支持,并拓宽他们的融资渠道,以逐步完善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融资模式。

  通过探索绿色农产品的资源价格体系构造,理顺不同地区的价格体系间的关系,出台绿色农产品的价格调节政策,以确保绿色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效益。

  减量技术:大力普及高效喷灌设施,推广高效栽培技术和集约化养殖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技术,采用绿色农产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动农业资源高效产出技术和无害化生产。

  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应用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在某些相对产出效率较低的农业生产部门,积极推广投入产出转化系统的优化技术,以促使绿色农业生产者更新现有生产设备、再造生产工艺流程、调整绿色农产品结构和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替代技术:重点研发再生能源的高效循环利用技术,积极推进绿色农业能源的应用技术,大力鼓励低物耗、低能耗和高转化率的生物质能转换技术。

  系统化技术:加快建设以绿色农业生产试验区为载体的绿色农业产业化经济发展平台,在整个绿色农业产业系统中建立起“生产资料供应商—绿农—绿色产品分销商—绿色产品最终消费者”的持续性物质流和资金流途径,以实现绿色农业经济链上各节点的共生耦合。

  加大对绿色农业生产者道德文化、市场意识和管理技能的培养力度,以提高他们接受新知识、新观念的能力,树立经营管理理念和市场竞争意识;在已有的职业技术培训体系的基础上增加绿色技术的培训,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来充分发挥资源生产力;采用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模式,不仅要有国家、省级的农业科教机构,地、县、乡也要积极推动绿色技术推广中心、农广校、农业中专的建设与发展;各地区对于开展绿色农业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要给予政策上的鼓励和财政上的支持,并最大限度的利用各种媒体广播及网络,大力发展农村远程教育;政府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让农民了解与绿色农业生产及日常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应经的义务,以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

  [1]刘思华,刘泉.绿色经济导论[M].同心出版社,2004,(1).

  [2]高洪深.经济系统分析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9).

  为实现绿色经济发展,日本制定了四大战略:一是加强节能法的执行力度,即“限制战略”;二是在政府和经济团联间达成协议,企业自我限制,即“协定战略”;三是建设几乎不排放温室气体的核电站,即“原子战略”;四是呼吁人们控制使用石油等,即“呼吁战略”。在四大战略指导下,2009年4月,日本环境省公布《绿色革命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该草案提出:一是在学校等公共设施内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二是整顿并建设利用自行车的环境基础设施;三是为防止地球温室效应要保护和培植森林;四是利用生态点数积分普及节能家电;五是通过隔热翻修工程普及节能住宅;六是通过促进太阳能发电及电动汽车等长期的技术开发,并提出至2015年将环境产业打造成日本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核心驱动力量,环境产业的总规模达到100万亿日元,就业人口达220万人。

  2009年,韩国提出了《绿色增长国家战略》的经济振兴战略。《绿色增长国家战略》确定了韩国2009年至2050年绿色增长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核心内容是大力发展绿色技术产业、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高能源自给率和能源福利,全面提升绿色竞争力,到2020年跻身全球“绿色七强”,2050年进入“绿色五强”。随后,2010年1月韩国制定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2010年4月14日公布了《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施行令,开始正式推行这一法案。基本法主要内容是在2020年以前把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温室气体排放预计量”的30%,主要包括制定绿色增长国家战略、绿色经济产业、气候变化、能源等项目以及各机构和各单位具体的实行计划,还包括实行气候变化和能源目标管理制、设定温室气体中长期的减排目标、构筑温室气体综合信息管理体制以及建立低碳交通体系等有关内容。

  奥巴马上任以来实施绿色新政计划(“绿色经济复兴计划”)。美国“绿色新政”可细分为节能增效、开发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方面。其中,新能源的开发是绿色新政的核心。美国新政府在其82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提出,在未来两年将用1000亿美元,约合美国GDP的0.7%用于绿色经济恢复计划。其中包含20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免税,320亿美元用于升级电网促进清洁能源利用,160亿美元用于降低公共建筑能耗。美国发展新能源的计划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获、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等。在其提出的“绿色振兴计划”中,美国政府将建立1500亿美元的“清洁能源研发基金”,在未来10年进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

  2007年底,欧盟了战略能源技术计划(SET-Plan)的技术路线图及低碳技术开发的投资,对风能、太阳能、电网、生物能、碳捕获与封存(CCS)、可持续核能等优先领域的技术开发、部署、研究、实施、投资、取得的主要成果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划,2008年底,欧盟27国领导人通过了《欧盟2020年碳排放协议》,要求欧洲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20年比1990年减少20%,并通过27国各自不同的排放指标以及欧洲范围内的碳交易系统来实现协议目标。2009年3月9日,欧盟正式启动了整体的绿色经济发展计划。根据计划安排,2013年以前,欧盟将投资1050亿欧元用于“绿色经济”的培育、支持与建设。这一计划既包括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产品等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也包括现有产业经济的技术革新和改造,还包括以“减排”为目标的能源替代和工艺创新。

  二、联合国环境署(UNEP)、经合组织(OECD)等开展绿色经济相关研究观点总结

  UNEP、OECE等国际组织开展的绿色经济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发展绿色经济的重点领域及政策建议上。在UNEP2009年3月的《全球绿色新政政策纲要》中,UNEP呼吁各国领导人实施绿色新政,将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1%、大约7500亿美元投入五个关键领域:提高新旧建筑的能效;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发展高速列车、公共汽车等便捷公交系统;对淡水、森林、土壤、珊瑚礁等地球生态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发展可持续农业。UNEP建议,2009—2010年的财政刺激应优先考虑具有能源效率的建筑物以及可持续交通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国家应优先考虑投资于农业生产力方面的措施、淡水管理和卫生设施,因为这些具有明显的、非凡的社会回报。

  而在UNEP2011年的《迈向绿色经济:通向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各种途径——面向政策制定者的综合报告》中,UNEP认为从现在起至2050年,每年将全球生产总值的2%(目前约值1.3万亿美元)投资于主要经济部门中,包括农业、建筑、能源、渔业、林业、制造业、旅游业、交通、水和废物管理,便可实现绿色经济转型。

  在国内政策框架上,经济政策方面,OECD认为,一些经济政策阻碍了各国走向绿色增长之路,包括对环境有害的补贴、环境产品和服务贸易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效率低下的监管干预和相互冲突的政策工具。鉴于征收与环境有关的税费可能引发重大的政治经济挑战,OECD建议最好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收信贷及增加社会福利来实施绿色税收改革。此外,为环境的外部效应制定一个价格,例如通过碳税或碳排放权交易计划中已拍卖的许可证,可能成为政府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因此,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价可能成为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而UNEP则建议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框架、将政府投资和支出优先投入能刺激行业绿化的领域、限制耗竭自然资本的领域的支出、运用税务和市场工具改变消费者偏好、促进绿色投资和创新、投资于能力构建和培训以及加强国际治理等方面促成绿色经济的发展。

  在绿色建筑领域,UNEP建议政府投资将公共建筑改造为节能建筑,同时激励家庭和办公室使用环保能源。此外,也可以通过税收激励政策鼓励私营企业和个体家庭分别在办公室和住宅改进绝热效果、安装节能设备。从长期来看,建议政府在城市规划和管理系统中纳入零排放建筑、节能建筑的政策。

  在能源领域,OECD认为,投资能源效率能带来几项重要优势:能源安全感提高、能源成本降低,环境得以改善。而更好地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助于实现多重政策目标,包括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和地方污染,以及提高能源安全。实现向可持续能源市场大规模一体化的平稳过渡需要对现有市场进行深入变革,经过变革的市场应当对碳和其他外部效应进行适当定价,帮助发展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技术融合的基础设施。一旦实现这一目标,就应当逐渐减少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特殊支持,转而由消费需求和总体市场力量推动这些技术的应用。

  在可持续农业领域,UNEP认为,绿化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应以小农户为重点,这样不仅能减少贫困,而且还能对贫困群体所依赖的自然资本有所投入。UNEP建议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政府投资可持续的农业和淡水系统,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以获取附加价值,减少灌溉沟渠和传统水处理系统中的水资源流失,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应致力于改善蓄水系统和提高水质。

  在可持续交通领域,UNEP建议政府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刺激方案和资金来开发更加节能、污染更少的交通模式和基础设施,改进公共交通运输,促进环保车辆的使用。新的投资和融资应直接用于开发交通运输规划和经费的综合性方案,特别是在城市地区,应优先投资节能、低碳且具有高成本效益的机动车辆,例如火车、快捷交通系统、综合公共和非机动化交通,同时支持全球大幅提高车辆燃油效率。

  在国际政策框架制定上,UNEP认为需要关注贸易、援助、碳定价和技术以及政策的协调等领域。应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哥本哈根进程,建立全球碳市场,并且建立一个完善且具包容性的清洁发展机制(CDM)。

  在美、德、法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刺激计划中,绿色投资都保持在10—20%的水平,韩国高达80%。绿色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效率(包括建筑、低碳汽车和公共交通)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资源研究所对美国经济刺激方案的评价结果显示,向绿色领域每投入10亿美元,可以创造3万个就业岗位,取得4.5亿美元的节能效果。而实践也证明,在创造就业方面,可再生能源行业已为全球约 230万人提供了工作岗位,尽管该行业能源只占到全球主要能源的2%。而比较起来,1999年石油、天然气和炼业总的工作岗位才刚刚超过200 万个。

  发达国家为推进绿色科技创新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日本依靠政策引导开发出了一系列称雄世界的低碳绿色技术,包括混合动力车技术、关键的零部件与材料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普及节能家电技术等等。近年来,日本不断研发的低碳绿色技术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展现出扭亏为盈的倍增趋势。德国政府同样认为技术上能否突破是可再生能源能否高效运用的关键。德国政府实施“高科技战略”规划,投入40亿欧元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可再生能源创新。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显示,其在能源利用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实现了高速的持续增长。

  国际经验表明,建立一套让整个国家都朝着绿色低碳化目标努力的机制是绿色经济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这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法律标准体系,管理、服务机构以及工作制度,推行绿色税收制度,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构建生产者联盟和健全的监测体系,实行个人消费碳排放可视化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完善对日本十年循环型社会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贡献显著,严格的标准体系(如燃料经济性标准)在控制美国和欧盟机动车污染等问题上卓有成效。通过设立绿色税制或是在商品上标明制造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排放量大大增强了日本消费者的环保意识。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孟加拉国等国家的实践表明其为贫困人口提供清洁能源的非电网解决方案的功能十分强大。通过发展生产者联盟在德国等欧盟国家的实践证明其能够提高有机生产者的商业意识和有机生产技能方面的相关知识,降低有机产品认证成本。

  同时,发达国家经验表明,绿色经济政策及与之相关的能效政策必须激发私营部门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政策才能有大规模和持续性的影响。为此,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每一位国民的作用,让国民了解“绿色新政”的意义、重要性和做法,从而参与到绿色经济的建设中。

  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把经济激励作为最基本的推进绿色经济的手段之一。政府推动绿色经济的资金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的财政拨款,二是公益基金。政策激励方式主要有: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优惠三类。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发达国家利用财税政策推动高效能汽车的生产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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